声明人:刘金珍
在7.20以后,恶党邪恶不断的迫害大法弟子,开大会小会强迫我写下“保证书”,也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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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