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尊寅
99年7.20邪恶迫害法轮大法以来,我曾被邪恶强制签字、盖章、写“保证”、表态度,现声明所说、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行为、言语全部作废。以后紧跟师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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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