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芦金秀、朱亚芳、黄秀珍
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写过的“悔过书、保证书”或讲过的违心话,统统作废。坚修法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我们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