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米秀梅
在拘留所被长时间非法关押及亲人的逼迫下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别人代写的“保证书”及自己在上面盖的手印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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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