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欢琴
我曾经诽谤过大法,甚至写过与大法决裂,这都是罪过。特此声明作废!从今以后要坚修大法不动摇,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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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