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彩侠
99年7.20迫害后,对大法认识不足,给邪恶写了“不学大法”的保证。我现在声明作废。要加倍弥补我的过错,坚修大法到底,好好学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