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代友祥
在2004年4月,我妻子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急于想让妻子出来,所说、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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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