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桂珍
被迫害中我所说、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努力,勇猛精進,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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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