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白妹
在劳教所写的“悔过书、保证书”、不炼功、所签的名字一律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