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小东
我以前说过、写过不合乎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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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