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常贺云
我曾向邪恶派出所签过字“不再炼法轮功”,当时我只看了一遍《转法轮》。现在虽然我没有修,但我知道大法好。我严正声明,向派出所所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我相信法轮大法好,我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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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