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松梅
7.20以后,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