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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晓月

    曾经在2002年被邪恶迫害过,因在村子里张贴了法轮大法好标语和发放了真象资料,被邪恶的村长发现,把我非法带到当地派出所,由一名恶警审问,我配合了邪恶,在恶警的审问材料上按了手印。当天下午,我被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18天,被非法罚款500元作为举报者的奖金。郑重声明:当时违背大法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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