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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欢 我98年末得法后,身心发生很大变化。头脑中不好的观念一扫而光,感受到大法的无限慈悲。99年7.20后,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在此严正声明:过去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完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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