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晓玲
自己以前在派出所、看守所被邪恶迫害的神志不清时,所签的字、所照的相及按的手印统统作废。我决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我要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跟师父走,走师父安排的正法修炼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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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