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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丽娜 我因1999年7.20在家学法炼功,被大队叫去,强迫写了“不学法”的保证书。2003年9月份左右,被公安分局骗去,强迫写“保证书”。我今天严正声明: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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