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萍
我以前在恶党的迫害下写的什么签名以及对法轮大法不利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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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