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虹
本人曾经由于执著心和怕心,在工作单位及派出所写过“保证书”,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在此我严正声明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从今起一定要走正自己的修炼之路,
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