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清
在迫害大法的洗脑班,我曾违心的给邪恶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以上所写“保证书”作废。从新回到修炼中,继续修炼法轮功,并加倍努力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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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