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贾正华
2005年6月9日,在高压下,由于种种执著和怕心,向邪恶给我家人(大法弟子)下的传票签字,现严正声明签字作废。决心以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