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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方京英、郭保玲、李振玲 我是1998年得法的,身心受益非浅。1999年7.20江××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進行迫害,村里强迫我写了“保证书”,在此声明“保证书”作废。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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