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彦英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邪恶的迫害下,向恶人所写的“保证书”及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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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