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程志芬
99年7月20号以后,在邪恶迫害下,强迫我写的“保证书”,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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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