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迎春 我叫王迎春,2000年元旦期间进京上访,回来被非法拘留15天。期满派出所片警接我回来时,我态度明确,他让我丈夫写了几句看着我的“保证”。我一直以为那是常人写的,不是我的思想动机,也没往心里去。通过学法我明白了大法弟子的一切都是由师父所安排,不能认同旧势力如何如何。今严正声明我丈夫写的“保证”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4/16990.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