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路金玉、赵庭荣、贾周
在99年7.20的高压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