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美
我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切作废。从现在开始,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一修到底,以法为师,奋力精進,直至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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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