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小芳
我在洗脑班所写的“悔过书”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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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