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俊云
99年7.20以后,在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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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