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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庆富 只因我过去学法轮大法不精进,在拘留所里没有把握好,写了有损大法的东西,实在不应该,从拘留所放出来以后我悔恨不及。以后我要坚修法轮大法心不动,一定把握住,做合格大法弟子,在拘留所里所写的有损大法的东西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4/169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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