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宝霞
无论在任何场合,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跟师父回家,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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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