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立英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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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