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邹立芳、刘志华、陈永芬、刘学香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从新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