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韦丹权
由于自己强大的执著,在被国安特务秘密绑架时,违心的写了“遵守国家的法律,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保守国家机密”的保证,声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统统作废。不断的修正自己,堂堂正正的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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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