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谢珍
在邪恶迫害下,我说了我不该说的话,现在认为是错的,特此发表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我将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