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冉素君
在99年7.20后,邪恶找我谈过六次话,在他们的笔录中,我违心签过字。从今日起,以前所说的、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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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