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克莲
2002年9月2日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更好的学好法,去掉所有执著心,按照师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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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