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云
我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全部作废。不承认旧势力安排的一切。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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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