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秀珍
去年被邪恶非法抓進县看守所,放我回家时,亲属替我写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