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祖香
过去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签字,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从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