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鞠在斌、刘新宇、蔡德安、刘华、华名
我们在劳教所酷刑逼迫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强化洗脑,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