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慧荣
在邪恶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要坚修大法修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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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