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景珍
以前学法不深,在邪恶迫害下,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按手印,现在声明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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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