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玲
在教养院里,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统统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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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