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青、龚碧仙
自7.20迫害以来,在高压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一定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