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万芳
在洗脑班,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声明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