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宇敏
我不修炼,我母亲修炼大法。在我妈受迫害时,她单位的610的人员多次找到我,我被迫写了、说了一些不敬师父、不敬大法的话,现声明作废。今后,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