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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洪明

    前一段时间,为了办一个证件,通过家人在派出所及村委办理了两份“证明政治上没有污点”的证明书,证明书里可能写了“不炼法轮功”等一些不该写的内容,致使我失去了作为一个修炼者的最基本的原则,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深感懊悔。为了维护大法的金刚不破,紧跟正法進程,随师把家还,在此严正声明:那两份“证明书”作废!以后我一定坚定而理智的做好师父提出的三件事,充分协调利用好最后的宝贵时间,助师正法,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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