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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曹启才 1996年得法,始终坚信师父和大法。为了办理身份证,我被迫拿着“不炼法轮功”的证明,办理了身份证。这个证明虽然不是我亲手所写,但使我十分难受。在此声明:那个“不炼法轮功”的证明作废;我所写、所做、所说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决心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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