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晓盛
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从现在起,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真正做到师尊所说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做师尊的好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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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