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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秀娟 我是在99年4月份有幸得法的。刚得法不久,邪恶就开始迫害法轮功,在压力下写了所谓的“保证”。回想起来真是后悔。特此声明:我在被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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